更好服务创新 科技保险需跨越“成长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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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服务创新 科技保险需跨越“成长的烦恼”
2023-06-05 08:08:00
作为金融支持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强自立的重要主体,我国保险业近年来全面推进实施保险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积极利用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和专业机制,化解科技企业在研发、生产、应用等环节产生的风险;同时,在助力科技成果落地、加强科技企业投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不过,业内普遍认为,保险业在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仍有诸多难题待解。科技保险产品还存在定价难、风险难以把控以及保费较高导致企业投保意愿不足等问题,这些“成长的烦恼”还需要政府、企业及保险公司在实践探索中共同化解。
  服务科技创新多点开花
  保险在风险补偿和管理方面的独特功能,对于助力实施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关调研显示,目前我国科技保险保障范围已覆盖科技创新的全流程。例如,在研发阶段,有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针对科创产品生产风险,有专利执行保险、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高新科技企业雇主责任保险等;在科创产品应用方面,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
  从各地情况来看,在构建支持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时,更加注重发挥科技保险的作用。以上海为例,2022年7月,原银保监会与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工作方案》,以科技创新带动保险升级。同时,上海积极发挥科技保险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风险管理功能。截至2022年底,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万亿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累计为176个重点创新项目承保。
  由于科研项目投入大、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很多科研人员、科研单位开展科研项目会有顾虑。对此,科技保险“挺身而出”。例如,国任保险联合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为专精特新、科技研发、生产制造型科技企业量身定制“科研保”保险产品,用于保障由于特定原因造成的企业科技项目无法按照立项合同或销售合同中约定时间完成时所遭受的损失,保障涵盖材料费、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研究开发费用(即人工费用)等,在风险整体可控的前提下,保额最高为100万元。该款产品的推出增强了企业对新型技术投入的信心,为创新研发增添了底气。
  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
  保险资金具有体量大、周期长、来源稳定的优势,可以成为科技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与此同时,险企积极发挥保险的增信功能,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信贷需求,不断为科技创新注入金融活水。
  深圳是全国创业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也是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研发和推广科技保险产品。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分别给予0.5%和1%的业务奖励。
  业内人士认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为科创型小微企业提供的一个有效的增信工具,通过整合“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力量,充分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帮助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方便、快捷、以合理的成本从银行获取信贷资金。
  除了通过保险产品融资增信的方式,监管部门明确表示,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科技保险面临定价难和风控难
  保险业在进一步深化服务科创战略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保险产品不够丰富、覆盖面不够广以及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有科技企业创始人向记者坦言,对于创业者来说,风险贯穿前期投入和后续融资的各个环节。在初创阶段,科研人员需要拿出全部身家投入创业;后续融资阶段,不少风投机构要求科创企业管理团队签订对赌协议,这对于科技企业创业者来说压力很大。
  不确定性更高、风险更大的科研产业,迫切需要更充分的保险保障。正是由于科创的复杂性以及总体风险水平高,导致单纯依靠商业保险作为风险分散工具难度较大。
  一家大型保险企业相关人士表示,由于科创领域的技术和数据存在较高行业壁垒,保险公司难以按照传统的方法实现风险评估和产品定价。同时,科技创新成果带有明显的实验性质,难以纳入综合性保险公司常规风险偏好选择范围。事故一旦发生,其影响范围之广、损失程度之大往往超出预期,可能给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严重考验。
  “风险分散不足也导致保险公司对科技保险的发展意愿不强,同时,由于缺乏兜底性的‘安全垫’,保险公司大规模多元化研发科技保险产品的意愿不强。另外,由于科创风险高导致产品保费高,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意愿普遍不高。”上述人士说。
  科技保险发展任重道远。国任保险党委书记、董事长房永斌认为,保险公司需要结合科技企业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的风险特点以及不同行业的特殊需求设计保险产品和方案,同时,保险公司需要与科技企业共同合作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模型。针对科技创新风险高的问题,则需要建立政府、企业、保险公司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
  房永斌建议,以“政府引导+商业运作”模式运行,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助力科技保险的健康发展。在初期,政府可提供适当的保费补贴以减轻投保企业的投保压力,或者通过税收减免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
  “建议加大科技保险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考虑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划拨部分资金作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减轻科技企业保费负担,增强投保意愿。”业内专家表示,此外,专业人才的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保险的发展,要打破科技企业与保险业的壁垒,建立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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