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预制菜定义,让消费者明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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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预制菜定义,让消费者明白放心
2024-03-22 05:56:00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21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预制菜定义和范围,规定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通知》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关于预制菜范围,通知明确应当兼具预制化和菜肴的特征,突出工业化预加工特点和菜肴属性,具备和符合规模化、标准化、洁净化、规范化食品生产加工特点和要求,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在强化预制菜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通知提出规范预制菜食品安全要求,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
  哪些菜品不属于预制菜?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不添加防腐剂有何考量?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预制菜虽经过工业化预制,但仍属于菜肴范畴,消费者在菜肴烹制过程中一般不添加防腐剂,规定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更加符合消费者期待。
  食品添加剂“非必要不添加”“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已经逐步成为行业共识。预制菜通过冷冻、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后处理工艺,无使用防腐剂技术必要性。
  不添加防腐剂符合预制菜风险管控要求。预制菜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对环境、温度、湿度、光照等有较高要求,应当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不同类别预制菜应严格符合相应的冷冻、冷藏等条件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
  如何让消费者明白放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目前消费者普遍关注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情况,《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预制菜原辅料、加工工艺、产品范围、贮藏运输、食用方式等要求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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